法律人类学研究中的参与观察法
参与者观察是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创造的一种人种学方法。作为一种科学研究方法,它在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和法律等学科中进行。社会调查研究的重要方法。目前,在国内的法律人类学研究,特别是国家习惯法研究中,这种研究方法不断得到推广,越来越多的研究人员开始深入该领域。
采用参与式观察法进行研究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研究领域的选择。通常,在确定研究课题后,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研究领域。例如,以某一民族的习惯法为研究课题,研究者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从该民族聚居的多个地区中选择最具代表性的地区,然后决定哪个区域来自这个特定区域。哪个村或哪个村。对此,研究者需要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考虑,不仅要考虑当地的基本情况(历史、地理、文化等),还要考虑研究人员自身的条件(时间、精力、经济、等)),还要考虑研究者能否在当地建立一定的社会关系以促进研究等因素。
此外,在国家习惯法的研究领域,也有开放领域和封闭领域的区别——封闭领域需要获得许可才能进入。例如,在研究一个国家的组织习惯法时,祠堂、庙宇等是一个封闭的领域。为了让研究人员进行参与式观察,他们必须获得管理者的同意。如果你不能得到经理的许可,你就不能继续研究。显然,这是一个失败的领域选择。因此,研究领域的选择是否恰当,是运用参与观察法研究国家习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领域选择不当,不仅会给研究工作带来困难,还可能无法顺利开展后续工作,最终导致研究失败。
在进入该领域之前,首先需要做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例如,研究人员应该了解当地的基本社会结构、历史文化传统和人们的行为规范。特别是如果研究涉及敏感问题,研究人员在正式进入该领域前应先到当地进行初步调查,以确定研究是否可行。
其次,研究者需要与研究领域的“守门员”取得联系。 “守门员”是指“对研究组内的被抽样人员拥有权威,可以决定这些人是否参与研究的人”。具体到民族习惯法的研究,研究领域的“守门员”往往是民族地区村庄的“寨牢”、“乡”、“德固”等社会权威。研究人员获得这些权威人物的信任和许可是调查顺利进行的保证,不仅在封闭领域,在开放领域也能轻松自如。
最后,研究人员还应该注意他们进入研究领域的方式。研究人员如果得到权威人物的许可,自然可以进入族群,开始参与观察,当然这是一个非常理想的状态,但在某些情况下这并不容易实现。例如,权威人士出于对研究的担忧,担心研究结果对自己的“优势”,这可能会给研究人员设置障碍,甚至拒绝进入。在这种情况下,研究人员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从简单的调查访谈开始,随着权威人物和研究对象的信任度增加,逐渐开始研究。此外,研究人员也可以通过“隐藏自己”的方式进入该领域,但这在实践中一般是不推荐的。
进入研究领域后,研究者必须与研究对象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才能获得真实的研究数据,从而获得对方的信任并方便后续研究。民族地区有着独特的风俗习惯、人际交往模式和行为逻辑。因此,研究人员首先要对自己有一个准确的定位,消除他们之间的隔阂,成为“局内人”。例如,研究人员应该尊重民族风俗,积极参加他们的活动,努力学习和熟悉他们的民族语言??(包括方言、俚语等)。同时,研究人员应该表现出谦虚和真诚的态度来获得人们的信任,这样他们就不会排斥研究人员进入他们的生活。此外,进一步寻求当地权威人士的支持,让他们了解这项研究对少数民族具有积极意义,也是一种有效的策略。
其次,研究者与研究对象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后,保持这种关系非常重要。在民族地区生活的过程中,研究人员不得不与各类研究对象进行互动,观察他们的言行。一些研究对象的合作态度由最初的热情变为冷漠,而另一些则由冷漠变为热情,甚至有些受试者会取悦研究人员,希望给他相应的奖励。在这种情况下,研究人员需要更仔细地对待每个研究对象,以保持良好的关系。比如,你可以通过提供一些不需要报告的帮助来拉近研究对象之间的距离。这种帮助一定要适度,在研究者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否则会对研究产生相反的影响。至于如何处理索取报酬的研究对象的问题,美国法律人类学家 E.必须仔细掌握他提供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