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的成词及定格
自古以来,在中国这片广袤、丰腴的大地上生活劳作、彼此交会的各族人民,近百年来统称“中华民族”。此一偏正结构合成词,在“民族”前冠以“中华”,是一个古老而又年轻的词语。以下先分释“民族”与“中华”这两个历史悠久的词素,然后对“中华民族”的成词及定格过程加以考究。
一、“民族”乃古典汉字词,并非日源词
民族,指依靠历史、语言或种族联系组成的稳定的人群共同体。从时序划分,有原始民族、古代民族、现代民族;从地域划分,有日耳曼民族、斯拉夫民族、中华民族等等。一些语言学论著把“民族”归入外来词,或称日源词,这是有欠准确的判定。一则,中国古来即有表述此一概念的多种单字词,如“民”“族”“种”“部”“类”等,也有“族类”“族部”“民群”“民人”“民种”等双字词;二则,作为汉字整词的“民族”,成词有千余年之久,且其内涵与现代义“民族”方向大体一致。
(一)释“族”
组成“民族”的核心单字“族”,甲骨文作,金文作,字形右边是一带长柄的三叉戟,上之折线代表飘带,左下为箭矢,象征武力。字意为:在旌旗下族众射箭(共同战斗)。“族”的原义“箭镞”(许多箭头),《说文解字》曰:“族,矢锋也,束之族族也……众矢之所集。”徐笺:“矢所丛集,谓之族。”
故“族”有“集合”义,“引申为聚众,衍为具有相似属性的人群集合,周代百家为一族。中国自古并不特别重视体质人类学分野(肤色等身体状貌),而注重族群文化心理的同一性”①冯天瑜:《“中国”“中华民族”语义的历史生成》,《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左传》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①杨伯峻编著:《左传》(成公四年),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818页。,认为族异则心异,强调共同心理是族群凝聚的要旨。
(二)释“民”
组成“民族”的另一单字词“民”,甲骨文作,金文作,象椎子刺入人目,表示受奴役的奴隶。商周时代“人”“民”两分,前指自由民,后指无人身自由的奴与隶。战国以后“民”(奴与隶)在一定程度上获得解放,秦汉小篆作,已无奴隶意,《说文解字》云:“,众萌也,从古文之象,凡民之属,皆从民。”此处“萌”通“氓”,指庶众、农民。后组成二字词“民族”的“民”,意为“众萌”,即庶众聚集体。
(三)“民族”为日源词之说,失之武断
近现代流行一种说法:中国本无“民族”一词,此为外来语,被确指为“日源词”,若干论著(包括工具书)皆作此议:明治时期日本学者将“民”与“族”组合成“民族”一词,以对译英语nation,19世纪末、20世纪初,经留日学生将这一术语传入中国。故清末使用“民族”一词的学人,多有游日经历,云云,但并不能由此得出“民族”乃日源词的结论。
第一,如前所述,组成“民族”的基本词素“民”与“族”是常用古典汉字,古汉语的“族”指“族类”;“民”指“众萌”,即广大庶众,两字已具备“民族”的基本内涵。
第二,“民族”作为汉字整词出现,可见于千余年前《南齐书》所载南朝齐大臣顾欢(420—483)评议夷夏服饰习俗的言论:“今诸华士女,民族弗格,而露首编踞,滥用夷礼。”②(梁)萧子显:《南齐书》卷54,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934页。这里的“民族”一词,昭显人群习俗风尚差异,是从“夷夏之辨”讲论“民族”的,已逼近后世通用的“民族”基旨。
其三,在近代意义上使用“民族”一词,也并非始于日本,早在19世纪初,入华西方新教传教士便与中国士人合作译创“民族”,如日耳曼人郭实腊(1803—1851)等编辑的中文期刊《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1833—1838)于道光十七年(1837)九月号载《约书亚降迦南国》,创“以色列民族”一语,此为汉字整词“民族”在近代的较早出现。③爱汉者等编,黄时鉴整理:《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271页。
咸丰、同治、光绪间文士王韬(1828—1897)1874年著文,也使用“民族”一词:
夫我中国乃天下之至大之国也,幅员辽阔。民族殷繁,物产饶富,苟能一旦奋发自雄,其坐致富强,天下当莫与颉颃。④(清)王韬:《洋务在用其所长》,《弢园文录外编》卷3,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43页。
王韬作此文,远在他访日之前二十年,显然是他自创或独立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