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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读 | 罗敏等:边疆民族地区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

【摘 要】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实现边疆民族地区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已然成为当前国家亟需解决的难题。边疆民族地区不仅是中国的“窗口”,而且是国家稳定与繁荣的关键性、战略性区位之一。与国内其他区域农村相比,边疆民族地区农村具有人口分布差别化、宗教信仰复杂化、语言文字本土化、民族文化多样化的特征,致使边疆民族地区农村治理更具挑战性。只有树立了共生共存的边疆农村治理理念,才能实现边疆民族地区农村治理的现代化。

【关键词】边疆民族地区;农村治理;共生理论;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思路与进路

“共生”(Symbiosis)一词的概念源自于生物学相关理论,在1879年最早由德国生物学家德贝里(Anton debery)提出,并认为,“‘共生’就是不同属性的种类生活在一起,他的这个定义开启了人类研究‘共生’现象的大门”。1949年,美国学者麦克杜戈尔(W. B. Mcdougall)在理解“共生”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离体共生”与“合体共生”的概念。1952年和1973年,柯勒瑞(Coaullery)和刘威斯(Leweils)分别明确地提出了互惠共生、互利共生、寄生、同住现象以及不同种类生物体之间的共生现象等概念,进一步发展和丰富了学者们关于“共生”的研究。1981年,美国波士顿大学的林恩·马古利斯(Lynn Margulis)更深入地研究了连续内共生理论,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共生”的概念,并赋予了共生理论超出生物学领域的更珍贵的社会价值。20世纪中期以来,“共生”概念与思想的运用不仅仅局限于生物学领域,可以说共生的思想与方法被逐步运用到社会学领域、管理学领域、经济学领域、政治学领域等各个领域。而在我国,古老的中医学也早就提出了诸如“相生相克”与“五行学说”的“共生理论”。因此,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已然形成了一个相互依赖的共同体。在1998年,我国学者袁纯清博士将共生理论扩展到经济领域,并运用共生理论研究小型经济,并建立了共生理论分析框架。胡守钧教授在其著作《社会共生论》一书中指出,社会共生论应以人人平等为前提,每个人生而平等,并详尽阐述了社会共生论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框架。共生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最普遍的现象之一,其本质内涵是协同与合作。协同共生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实现协调发展的必需动力,合作共生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实现共享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区域概念,边疆民族地区的农村具有人口分布差别化、宗教信仰复杂化、语言文字本土化、民族文化多样化等特征,使得边疆民族地区农村治理的任务更加艰巨,要实现边疆民族地区农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最核心机制就是共生机制。就个人而言,人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要和社会其他人或组织建立共生关系,诸如资源的争夺、资源的互换、资源的共享等,通过共生关系就可以有效地解决资源争夺或者交换带来的冲突和矛盾,加快边疆民族地区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就组织而言,组织是个人单元的集合体,诸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通过组织共生可以带动边疆民族地区农民共同致富,这不仅是实现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经之路。因此,边疆民族地区农村治理必须引入共生的发展理念,进而推进边疆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边疆民族地区农村的特征

边疆民族地区既是中国对外的“窗口”,也是中国少数民族主要聚居的区域,其自然条件与生存环境相比于国内其他区域较恶劣,并且边疆民族地区农村整体经济发展程度与市场发育程度都远远落后于国内其他区域。只有充分认识边疆民族地区农村的特殊性,才能实现边疆农村的跨越式发展以及边疆农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人口分布差别化

边疆民族地区地域辽阔、人口稀少,多数居住在山区、林地、高原、牧区等偏远的农村地区,农村人口占比较高(见表1),但农村建设规模较小,空间分布较零散,边疆农村分散、独立的空间分布格局使得和谐安宁、互惠合作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难以正常推进,严重阻碍了边疆民族地区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1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口比重(%)

通过表1可以看出,2010年至2014年全国农村人口比重逐年下降,同样,边疆民族地区6省(区)的农村人口比重也是逐年下降,其中,云南省农村人口比重下降幅度最大,约为7个百分点;就全国而言,2014年广西、云南、西藏、新疆、甘肃5省(区)农村人口比重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西藏农村人口比重最高,达74.25%,其农村人口比重约为内蒙古的1.8倍,这也说明西藏地区的城镇化严重受阻。毫无疑问,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人口差别化的分布,给边疆农村治理中的公共服务供给、公共安全保障、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等诸多方面带来难题,使得边疆民族地区农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更具挑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