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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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时期贵州民族研究的蓬勃兴起

一、国民政府时期贵州民族研究蓬勃兴起的背景

国民政府时期,随着大批接受过正规训练和系统知识的专业民族学知识精英回国,他们一方面主要在各大学开设社会学、民族学课程,讲授相关知识;另一方面积极投入到组建相关科研究机构中,并积极进行科研实践工作。1928年3月,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正式成立,分为四组。其中第一组为民族学组,由蔡元培亲自兼任组长,其成员基本上都有受过国外教育的背景。同年9月,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正式建立,内设三组。其中由李济任组长的丙组设有考古学、人类学、民物学。同年中山大学设立语言历史研究所。“该所以研究学术、发展文化为宗旨,内设考古、语言、历史、民俗四学会。研究工作集中在古物、档案、民俗三个方面,尤以西南边疆的少数民族之研究为重心”。不久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历史语言研究所中的体质人类学、民物学的部分工作渐被忽视。在中央研究院中的有关民族学的工作就全由社会科学研究所的民族学组承担了”[1]P108-111。

伴随有关民族学科研究机构的成立,中国学者开始了民族学的科研实践。如,自1928年起,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派员进行田野调查。其中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杨成志的调查,前后用了近两年的时间。“无论从调查的时间长度、调查的深入程度及调查内容的明确方向和专门化等方面,都显现出他的此次调查是学科发展历史中的重要事件”[2]P116-117,可以说“自1928年开始的最早的有关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活动,是中国民族学田野工作的开端”[3]P120,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总之,若以专门研究机构的建立和民族学田野调查的开展作为民族学在中国作为独立学科诞生的标志,它们十分巧合但又并非凑巧地在1928年出现,标志着民族学在中国从这时起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这个新生儿虽然年幼,但已经开始进行登上世界民族学大舞台的努力了”。[4]P122

在中国学者推动着中国民族学向前迅速发展之际,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作为亚洲主战场的中国,在战争中国土大片沦陷,以至于1938年国民政府迁都重庆。随着全国政治中心的转移,西南地区成为全国的大后方,抗战经济建设的重地。大批机关团体、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等,纷纷迁入西南各省,由此民族学研究区域和中心遂由抗日战争爆发之前的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和北方地区,向西南地区转移[5]P162。贵州地处西南边陲,“黔省为各种苗族荟萃之区,苗族所占全省之人数,又在各省之上”[6]P16。为整合力量,团结一致抗日,1938年5月,国民政府内政部给贵州省政府咨文,强调在“全面抗战时期,所有地方秩序之稳定,民力之团结,俱关重要。对于苗夷等,亟应因势利导,予以组织训练,使其效忠党国,藉以增力量”[7]。同年12月,冯玉祥巡视贵州后致电蒋介石,“汉苗情感尚多隔膜,苗民对于征兵大半表示拒绝,且零星匪人所在多有,倘有汉奸从中挑拨煸惑,前途至为可虑,拟宜由中央及西南各省设立专所研究西南民族问题”[8]。贵州地方政府积极响应,为便利各种教育实施,1938年夏,贵州省教育厅成立了贵州省民俗研究会,内分体质、心理、语言、社会、历史五组,全部聘请省内学者负责。该研究会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任务,即调查及研究省内各地民俗及方言;拟定改良习俗及讲习方言之方案;编辑关于民俗方言之调查研究之报告。随之为推进政令,于1939年在青岩设立贵州省地方方言讲习所。

抗战时期“迁入贵州的院校(包括军事院校)有20余所。据统计,随这些院校来到贵州的教授学者达328人”[9]。由于“贵州一省人口,据最近比较准确的估计,共约一千一百余成。其中至少有百分之三十的人口是没有文字的民族。他们说的话与汉话绝对不同,所有的风俗习惯也有很大的差异,社会制度、社会组织与目前汉族所流行的也不甚合。这些都是民族学家、社会学家所最感兴趣,且认为最值得研究的对象。可惜关于他们的生活,很少有人加以精确的调查,或客观的叙述,所以一直到现在,苗族的一切,在一般汉人的心目中,仍还是一种谜。苗夷二字,仍还笼罩着一种神秘的观念,对于他们有种种荒诞无稽的传说,甚而有许多不近人情的诬蔑。在今日的苗胞中,民族意识正在逐渐的高涨,这些无谓的误会,也足以加深苗汉间的隔膜。所以从实际政治上着想,苗族生活的调查也是一件亟待进行的要务”[10]。随之于1937年末由上海迁入贵州的大夏大学,从1939年起,将其“社会经济调查室”更名为“社会研究部”,“特别着重黔省境内苗夷生活之实际调查工作”,“本部历年参与研究工作者,则有吴泽霖、谢六逸、张少微、陈国钧、苏希轼、李振鳞、李植人、杨汉先、邝荣坝、覃恩泽、冯枬等”。[11]社会研究部除了自身对贵州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外,还较多地受到中央政府、贵州地方政府的委托及配合相关研究机构,进行少数民族调查研究,硕果累累,为贵州民族研究作出了巨大贡献。1940年,“国民政府(29年9月18日令)行政院渝文字第855号训令”中写道,“兹经中央社会部、教育部、中央研究院会同详细研究,拟送‘改正西南少数民族命名表’专为学术上研究应用”。“原则如下:凡属虫兽鸟偏旁之命名,一律去虫兽鸟偏旁,改从人旁。凡不适用于(1)项原则者(即关于少数民族之一般称谓,……概以其生长所在地称呼之),则改用同音假借字。少数民族称谓,其根据生活习惯而加之不良形容词,如“猪屎犵狫”、“狗头猺”之“猪屎”、“狗头”等,应概予废止”,“以期泯灭界限,团结整个中华民族”。[12]P96此后,在学术成果中对少数民族的称谓逐渐消除了“虫兽鸟偏旁之命名”。